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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医食品明确专属“小蓝花”标志,禁用“母乳化”等词语
眄视指使网2025-07-06 16:29:54【综合】0人已围观
简介来源:新京报新京报讯首席记者郭铁)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简称《指南》)近日已发布实施。《指南》明确了特医食品专属标志“小蓝花”的使用,禁止在特医食品标签和说明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讯(首席记者郭铁)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的小蓝花《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简称《指南》)近日已发布实施。《指南》明确了特医食品专属标志“小蓝花”的特医使用,禁止在特医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中使用“特效”“预防”“治疗”“强壮”“母乳化”等词语。食品
特医食品是明确母乳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专属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标志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禁用配方食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词语指导下使用。
《指南》于2022年11月公开征求意见,小蓝花对特医食品标签和说明书标注的特医产品名称、产品类别、食品配料表、明确母乳营养成分表等13项内容及主要展示版面内容等进行了细化明确。专属其中要求商品名称不应与已批准的标志特医食品、保健食品、禁用药品的商品名称相同;对于特医食品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有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应作为配方特点进行描述;产品应准确、详细描述使用人群年龄范围和(或)特殊医学状况,并在醒目位置标示“请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不适用于非目标人群使用”等警示说明和注意事项。
特医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禁止使用“特效”“全效”等涉及虚假、夸大、绝对化的词语;禁止使用“预防”“治疗”“速康”“优术”等涉及预防、治疗疾病的词语;禁止使用涉及保健功能的词语,如“强壮”等,以及涉及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禁止使用“亲体”“母爱”“仿生”等误导消费者的词语;禁止使用婴儿或病患形象作为标签图案,及“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述等。
《指南》还明确了特医食品专属标志“小蓝花”,提出特医食品的标签应设置专属标志区域,位于最小销售包装标签主要展示版面左上角或右上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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